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每个儿童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国家规定接种的疫苗剂次。凡入学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学。2008年9月1日,市疾控中心组织召开2008年秋季全市“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会。全市承担免疫规划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共55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中心主任王玉明主持并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了新生入学查验补证的重要性,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态度,采取扎实有效地措施把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会议对我市2008年秋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对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业务和技术操作进行了强化培训。